贵阳市档案馆成立于1960年,贵阳市地方志办成立于1981年。2019年机构改革后,贵阳市档案馆和贵阳市地方志办合并,市档案馆加挂市地方志办牌子,是中共贵阳市委直属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。
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档案、地方志和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。
(二)拟定市档案馆(市地方志办)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规章制度及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(三)依法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,承担贵阳市自然、政治、社会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的文献资料的收集工作。
(四)征集、整理及保管档案、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,承担市档案馆馆藏档案、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的安全责任。
(五)承担档案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,管理档案资料信息资源数据库和地方文献资料数据库;负责电子公文登记备份规划,组织电子公文归档与管理;组织开展档案、地方志理论研究、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。
(六)组织开发利用档案、地方志文献资料;组织地方志书编纂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和地方史编写工作;按规定发布档案、地方志文献及资料信息,为社会利用档案、地方志文献、地情资料提供服务;收集政府公开文件,依法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服务工作。
(七)结合职能职责,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。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。
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及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、市档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